本招标项目西吉县2025年小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 (略) 以《关于西吉县2025年小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西吉县火石寨乡石山村、小川村, (略) 村、斜路沟村、王昭村、大坪村、酸刺村,新营乡白城村、长义山村、张家洼村、吴家沟村、洞子沟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平方公里,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封育治理措施等。
(一) (略)
1.工程措施。梯田工程计划建设水平梯田317.14公顷,其中新修梯田面积150.37公顷,改造梯田面积166.77公顷。梯田地面坡度5-10°范围,田面宽度20-40米;梯田地面坡度10-15°范围,田面宽度15-20米;田坎坡度70-75°,田坎高度不大于4米,田埂顶宽0.3米、高0.3米、底宽0.6米;机深耕面积278.51公顷,增施有机肥1253.3吨。道路工程新建4米宽砂砾 (略) 2.08千米,铺砂厚10厘米。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浆砌石基础和空心六边形植草砖结构护坡71米;硬化场地160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28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18厘米厚C25混凝土、10厘米厚天然砂砾石。新建拦水带68米,聚氯*烯钢带增强波纹排水管道140米,格宾石笼护坦1座;其他工程复位线杆20根。
2.林草措施。道路绿化林0.21公顷,栽植河北杨520株,栽植株距4米,单排栽植,整地采用鱼鳞坑。
3.封育治理措施。封禁治理面积1163.65公顷,配套封禁标志牌1块。
(二) (略)
1.工程措施。梯田工程计划建设水平梯田332公顷,其中新修梯田面积191.1公顷,改造梯田面积140.9公顷。梯田地面坡度5-10°范围,田面宽度20-40米;梯田地面坡度10-15°范围,田面宽度15-20米;田坎坡度70-75°,田坎高度不大于4米,田埂顶宽0.3米、高0.3米、底宽0.6米;机深耕面积292.57公顷,增施有机肥1316.57吨。道路工程新建4米宽砂砾 (略) 3.31千米,铺砂厚10厘米; (略) 涵洞4座。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新建浆砌石基础和空心六边形植草砖结构生态护坡142米,浆砌石直墙结构沟道护坡125米;村庄沟头排水建筑物1座,维修改造涝池1座。其他工程迁建Φ90-UPVC管人饮管线1.44千米;复位线杆20根。
2.林草措施。道路绿化林0.33公顷,栽植河北杨828株,栽植株距4米,单排栽植,整地采用鱼鳞坑。
3.封育治理措施。封禁治理面积1160.67公顷,配套封禁标志牌1块。
(三)张 (略)
1.工程措施。护坡工程新建岸坡砌护230米,其中120米采用浆砌石直墙和空心六边形植草砖结构,110米采用空心六边形植草砖结构;谷坊工程新建高柳谷坊7座;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更换排水管道340米,其中PE塑料管200米、波纹管100米、钢筋混凝土管40米;新建C25混凝土排水沟50米; (略) 9100平方米(其中2米-3米宽彩色面包砖巷道2800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8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6厘米厚彩色面包砖,2厘米厚细沙;3米宽 (略) 6300平方米,铺砂厚15厘米), (略) 岸坡85米,安 (略) 灯50盏,配套垃圾箱20个。
2.林草措施。水保造林7.22公顷,栽植金叶榆1938株、紫*香1938株、榆叶梅5371株、紫叶李5371株、云杉3433株,栽植密度为每公顷2500株,行间距为2x2米;道路绿化林2.9公顷,栽植旱柳3225株,株距3米,双排栽植;补植补造林5.64公顷,补植云杉2661株、榆叶梅1956株、香花槐1956株,整地采用鱼鳞坑。
3.封育治理措施。封禁治理面积509.73公顷,配套封禁标志牌1块。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
施工1标段: (略) 一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2标段: (略) 二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3标段: (略) 一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4标段: (略) 二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5标段:张 (略)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 (略) 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 (略) 理。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任意 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 (略) 已备案的 (略) 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施工1-3标段)2025年01月20日9时00分;(施工4-5标段)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各标段免收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西吉县城中街1号
联系人:王敏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北安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楼703室
联系人:杨丹
电话:0951-*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