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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补充勘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YTDZB-2024TP4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补充勘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7.3 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补充勘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补充勘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补充勘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备 1 个机械
设备租赁相关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天 (略)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获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天 (略)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天 (略)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项目概况:硝尔库勒锑矿位于民丰县 150°方向直距约 125 千米、运距约 260 千米,
行政区划属和田地区民丰县管辖。沿 G216 国道从民丰县行驶 220 千米, (略) 行驶 40
千米可到达工区,交通较为便利。现根据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补充勘查工程需要,拟租赁挖
掘机 1 台、铲车 1 台用于免爆作业(免破锤二次解小),租赁设备型号等详细需求见招标文
件。
2、预算金额:47.3 万元
3、租赁期:3-4 个月
4、招标范围: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补充勘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详见谈判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 (略) 76 号
联 系 人:郭兴军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 (略)
地 址: 新 (略) 天山区时代广场 A 座 24F 室
联 系 人: 周佳颖 *
电 话: 陈立威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