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永兴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标的 | 永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第44期门面拍租 | |
标的简介 | 永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府办等14家单位门面拍租,共计38处门面,标的按现状拍租,面积、租期、租金的年递增率等各项数据详见《拍租明细表》,承租押金为3个月租金,先付后用。 | |
标的地点 | (略) 永兴县 | |
标的踏勘 时间 | 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0735-* 王女士:* |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交易 条件 | 起拍价 | 详见《拍租明细表》 |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
相关 其他 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7月27日16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上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赁人是指与资产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人,转租的不在此列。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4、本次拍卖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本次拍卖标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交纳承租押金(三个月租金)到资产方指定银行账户,凭《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委托方、资产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尾款和拍卖佣金,未按照规定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拒绝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以实物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出租门面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6、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标的水电表已分表到户,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7、承租人对标的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改装、改造、装修等,应将书面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且承租人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以上事项履行完成后,承租人所交纳的承租押金不计利息予以退还,否则承租押金将不予退还。 9、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10、竞买人须于2023年7月27日15点00分至16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与规则》(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竞买人必须戴口罩,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次拍卖共38个标的,标的保证金设置了不同的金额,系统设定的竞买保证金是最低档,请按照《拍租明细表》附后,交纳相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需竞买多个标的,则须同时交纳多个相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数额。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7日16点00分 | |
保证金 退回 | 成交后,竞得人在缴纳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得的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的次日起1 (略) 发起退款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7月27日16点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楼第6开标室369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四、收费说明 | |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尾款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拍卖成交总价的5%计算。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 |
组 织 方 | 永兴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 督 方 | 永兴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35-*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略)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