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S001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慧统战信息平台(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调整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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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略) 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 址: (略) 北城街道长平西街46号
联系方式: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聚 (略)
地 址: (略) 红星东街国贸A座806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向阳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