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中药材加工厂提升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大同镇中药材加工厂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以彭水农发〔2024〕111号文下达,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类)。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同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GC-BX-*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同镇马驴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该项目概审总投资*.44元,其中工程费用*.40元。主要建设内容有:1、新建堆码房一个 230.74 ㎡,钢钢结构,屋面采用双层压型彩钢板,外墙 0.9m 以下为砖砌墙,两面均为涂料外墙,0.9m 以上为双层压型彩钢板。2、硬化场地 350.74 ㎡(含室外硬化面积);C25 混凝土,20cm 厚。3、定制加工烘干设备4套(含18组燃煤热风炉4台、温湿度控制系统4台、1.5千瓦内循环风机32台、0.37千瓦排湿风机12台、0.75千瓦引风机4台、*大卡颗粒燃烧机4台、0.3*0.3*0.75m纳米防腐岩棉板材质保温板4栋、0.92*1.40m镀锌板烘车材料 1118 张),采购组装加工机械(含六角滚筒2台、500斜片机2台、300 往复式直切机1台、震动筛1台、链条机切片机2台、1.2mx1m 塑料托盘 100 张)。 采购组装B800*5米手摇升降移动升降输送机一台,B800*10米电动升降移动升降输送机一台。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大同镇中药材加工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3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 9 月24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9 月 27 日 10:00分 至10:30分 , (略) (略) 开标室(具体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查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大同镇
联 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 鑫 (略)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插旗街42号
联系人:淳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