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清宁河管理所,估算投资7259.2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略) 建设示范 (略) 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清宁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项目 (略) 清宁河2.2项目概况及规模:(一)“蓄、排”工程:新建乃光湖补水泵站1座,补水通道1.67公里,配套建筑物6座,顶管穿路3处;应急排涝通道整治138米;溢流堰改造2座;闸门改扩建18座,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二)“渗、滞、净”工程:局部河段清淤1.1公里;母子公园湖底修复1处,湖坡仿木桩防护1.3公里;岸坡整治5处,岸坡整治长度4.85公里;新建雨水花园8处;新增植草沟6处;生态停车场改造8处;透水砖路面改造8.04公里。(三)“用”工程:王端渠生态补水通道改造1.56公里,配套建筑物改造21座;新建灌溉泵站2座,改造灌溉管道6.61公里。2.3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的监理;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的监理;2.5施工计划工期:15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2.6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156日历天)。2.7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在有效期内的原*级资质予以认可)及以上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4.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4.5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咨询。(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0951-*。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金额:/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清宁河管理所地址: (略) 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邮编:*联系人:锁工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邮编:*联系人:杨珅电话:* 2024年1月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清宁河管理所,估算投资7259.2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略) 建设示范 (略) 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清宁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项目 (略) 清宁河2.2项目概况及规模:(一)“蓄、排”工程:新建乃光湖补水泵站1座,补水通道1.67公里,配套建筑物6座,顶管穿路3处;应急排涝通道整治138米;溢流堰改造2座;闸门改扩建18座,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二)“渗、滞、净”工程:局部河段清淤1.1公里;母子公园湖底修复1处,湖坡仿木桩防护1.3公里;岸坡整治5处,岸坡整治长度4.85公里;新建雨水花园8处;新增植草沟6处;生态停车场改造8处;透水砖路面改造8.04公里。(三)“用”工程:王端渠生态补水通道改造1.56公里,配套建筑物改造21座;新建灌溉泵站2座,改造灌溉管道6.61公里。2.3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的监理;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略) 清宁河排水防涝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的监理;2.5施工计划工期:15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2.6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156日历天)。2.7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在有效期内的原*级资质予以认可)及以上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4.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4.5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咨询。(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0951-*。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金额:/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清宁河管理所地址: (略) 利通区滨河路树木园内邮编:*联系人:锁工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百兴嘉业工程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四层邮编:*联系人:杨珅电话:* 2024年1月17日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 | 4 | 年 | 02月08日 | 9时0分 | , |
202 | 4 | 年 | 02月08日 | 9时0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