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shcqjy[2022]第073号
(略) 受泗洪县重梅灌区管理所委托的委托经泗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对下列标的残值进行公开拍卖。
1.标的概况
序号 | 标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估算价值(元)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特别备注 |
1 | 启闭机房拆除拍卖 | 27.2 | 平方米 | 1360 | * | 500 | * | 闸门、启闭机等金属设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中归重梅灌区管理所。由买受人负责拆除。拆除后交给重梅灌区管理所。与买受人无关 |
启闭机房拆除拍卖 | 27.2 | 平方米 | 1360 | |||||
闸堂块石挡墙及混凝土护坡拆除拍卖 | 130 | 平方米 | * |
特别提醒:标的物已实际现状展示为准、公告、拍卖成交与标的交付。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 报名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09日下午17:30时;
展示时间:2022年 09月26日至2022年 10月09日;
3.2报名方式:
报名:登*《 (略) 公共 (略) 》→《投标人登*》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 (略) 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 (略) 公共 (略) (略) 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下午17:3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 (略)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意: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4.2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 (略) ,将买卖协议、 (略) 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其他竞拍人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拍卖机构的;
4.3.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7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4.3.11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竞价及成交
5.1竞价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下午16:00时。本次 (略) 上竞价。
6.支付成交价款
6.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6.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2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于7日内运输结束、安全等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7.其他事项
7.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
7.2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7.3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7.4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标的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按照《竞买人须知》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所拆除建筑物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施工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
7.6拆除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7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如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8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7.10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人:泗洪县重梅灌区管理所委托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徐建玲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泗洪县青阳镇青阳西闸 地址:泗 (略) 16号(图书发行大厦1503室)
附件:
1、《竞买人须知》
2、《竞买人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电子竞价规则》
5、《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6、《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