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2023-104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已由《 (略) 2023 年技术改造项目及投资计划》(广东〔2023〕技字第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深圳供电段。建设资金使用技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深圳供电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工程范围
京九线于2011年电化改造完成并投运,至今已运行11年。本工 (略) 工电部关于发布《牵引供变电所实施无人值班值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8〕101 号)同时对照运供设备函〔2015〕37 号、运供设备函〔2015〕348、运供设备函〔2016〕325 号文以及《中 (略) 电力牵引供电新建线路及技改大修指导意见》对京九线深圳段管内 上陵(K2026+650)、林寨(K2063+780)、龙川(K2099+920)、蓝口(K2127+450)、白田(K2182+850)、泰美(K2236+700)、 沥林(K2287+150) 7 座牵引变电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7 座牵引变电所新增辅助监控系统,段级辅助监控中心网络信息安全补强;配套改造 7 座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所用变及交直流系统、网开关控制系统、7 座牵引变电所二次防强电侵入、6 座牵引变电所(除沥林)供电线防雷改造(8.209 条公里)及其他供电设备设施补强;配套通信通道改造;配套房建改造。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2.2.2 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
2.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31日。
2.3其他说明:
2.3.1 工程总投资3695.53万元,本次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价1709.*万元(不含*供料),其中安全生产费30.0078万元。
2.3.2 项目工程施工主要内容:
京九线深圳段管内7座牵引变电所进行无人化改造,主要内容包括:
(1)牵引变电所新增辅助监控系统,段级辅助监控中心网络信息安全补强;
(2)配套改造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所用变及交直流系统、网开关控制系统、牵引变电所二次防强电侵入及其他供电设备设施补强;主要包括①视频监控及巡检子系统安装(安装室内外摄像机安装 329 台,摄像机灯柱组立(含基础)39 根,摄像机支架安装 327),②安全防范及门禁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安装 7 座所,③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安装 7座所,④复视系统安装及调试 2 套,中心调度工作站安装 4 台,网络安全补强设备安装 1 处,机房物理环境改善 32.68m2 ;⑤ 综自系统、交直流系统改造 7 所,⑥隔离开关机构及 RTU29 面 , ⑦ 供 电 线 防 雷 改 造 ( 泰美变电所供电线 K2236+715-K2237+693 、 白田变电所供电线 K2182+349-K2182+883 、 蓝口变电所供电线 K2127+450-K2130+450 、 龙川变电所供电线 K2099+870-K2100+696、林寨变电所 K2063+740-K2064+489上陵变电所 K2025+660-K2026+278 区间段,供电线均设在线路外),格构式钢柱安装 4 根,避雷线架设 8.209 条公里,避雷线引下电缆敷设 3600m,⑧7 座所照明及所内配电回路补强。
(3)配套通信通道改造:增设8块以太网板、铺设光缆8条共710米。
(4)配套房建改造:主要工程数量为对牵引变电所室外场地硬化23645m2、围墙及大门加装刺丝滚笼(0.7m高)1740m、 (略) 门109.2m2、防火门109.2m2以及变电所房屋面整修1855.55m2及防水补漏等。
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本线为运营线路,牵引所亭的高压电器设备均带电运行,应与运营单位签订必要的配合协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预防避免电击伤害。在施工过程需尽量减少对既有变电设施和线路运营的影响,改造施工时尽可能利用牵引变电所主/备用运行方式的倒闸或者安排在天窗时间内施工。
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调〔2021〕160号)、《中国铁 (略) 关于发布〈 (略)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广铁施工发〔2021〕100号),项目为普速铁路营业线Ⅲ级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 。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②③以下资质,①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资质;②铁路电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近 5 年)内 (略) 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四电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至少1项。
(3)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 3 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技术负责人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变配电)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铁路工程或铁路四电工程项目技术工作8 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关联企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2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略) 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申请人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不存在近三年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http://**)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 (略) 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 (略)
账号:*
4.3 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 时00分至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深圳供电段 |
地址: | (略) 罗湖区笋岗街道北站街99号 |
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0755-* |
电子邮箱: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铁 (略) |
地址: |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中国铁物二楼 |
联系人: | 刘工、靳工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63.com |
2023年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