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万州区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东风水库小流域项目 已由 (略)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万州发改审农[2024]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水利发展资金及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略) 万州区溪口乡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略) 万州区溪口乡农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万州区溪口乡高山村、九树村、其林村、玉竹村和燕山乡东峡村、复兴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封禁治理1382.14hm?,封禁治理碑1座;坡面径流调控150.03hm?,保土耕作措施1090.53hm?,新修生产道路12.37km,其中1.2m宽作业便道3.54km、1.5m宽作业便道2.16km、2.5m宽作业便道6.67km,机耕道整治4.35km,其中3m机耕道整治0.68km,3.5m机耕道整治3.67km。坡面水系包括新修截排水沟7.95km,引水管道4.67km,新建沉沙池30口,整治水池2座,新建蓄水池9座。人居环境整治2处。配套小流域工程碑1座;沟道整治0.57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30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54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7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合同金额:85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万州区溪口乡农业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万州区溪口乡大溪社区一组31号 | 地址: | (略) 万州区高峰街道檬子中路1号4号楼4楼427 |
联系人: | 胡安坪 | 联系人: | 黄星华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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