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356黎平至榕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略) 公路局以黔路复〔2023〕16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凯里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 (略) 公路局统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凯里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州境内
2.2项目规模及标准:本项目起点位于黎平县西门冲,起点桩号K1687+869,与国道G356城管共线路段相接,途经坝寨乡、茅贡镇、九潮镇、栽麻镇,终点止于榕江县中心大道,终点桩号K1764+237,与市政路中心大道平交,项目全长76.368公里,扣除城管路段1.832公里,实际实施里程为74.536公里,主要实施内容为:处治原有病害后实施全线路面改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按照打造“畅安舒美”样板路要求,对公路绿化与沿线自然景观、地域文化进行融合提升,多方联动改善路域环境,因地制宜提升公路服务品质,重点关注生态保护,注重和当地旅游资源融合注重和当地旅游资源融合。
2.3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开工令下发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其中计划施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信用评价结果应优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2022 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1) (略) 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2)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3)从业 (略) 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结果;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③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④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1 00:00 至 2024-02-07 23:59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1日11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4 投标人应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略) 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7.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 (略) 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 (略) 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略) 公路局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1-* ;
(略) 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凯里公路管理局
地 址: (略) 北京西路42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5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略)
地 址: (略) 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3705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2024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