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地名管理, (略) 建设、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略) 《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着“严格依法依规、传承历史文化、突出指位功能”的原则, (略) 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书面征求相关乡镇和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拟定了《范县城 (略) 命名方案》(详见附件),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范政文〔2024〕54号)。 (略) 《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范县城 (略) 命名方案
(略) 地名管理, (略) 建设、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略) 《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着“严格依法依规、传承历史文化、突出指位功能”的原则, (略) 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书面征求相关乡镇和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拟定了《范县城 (略) 命名方案》(详见附件),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范政文〔2024〕54号)。 (略) 《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范县城 (略) 命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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