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对“ (略) 废机油暂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二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B区)邮编:*,电话:0911-*,传真:0911-*,电子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 注 |
1 | (略) 废机油暂存项目 | (略) 宝塔县(区)万花山乡(街道)张坪村交通驾校内 | (略) | 西安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000m2,利用租用的张坪村交通驾校的 5 间闲置厂房(原为驾校仓库,内部设置了5个隔间,建于 2021 年)改造成 1 座废机油储存厂房及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 292m2,内设 1 个 30m3的油罐,并建设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与驾校之间有高度不低于 2.5m 的实体围墙相隔,预计年回收废机油 1500t,项目废机油周转周期为 6 天。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无 |
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