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 (略) 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 (略) 大埔县三河镇全域土 (略) 级试点项目--三河镇矿山修复工程(韩江源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 (略) 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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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建设规模(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略) 大埔县三河镇全域土 (略) 级试点项目--三河镇矿山修复工程(韩江源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大埔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 (略) 大埔县先觉村、汇城村 | (略) (略) | 项目拟投资170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内容:采用综合治理方式对场区(以大埔县三河合成石场为实施范围该石场位于三区两线即G235国道周边及韩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主要为建筑用花岗岩矿)。进行恢复治理,主要包括地灾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道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复绿工程、拆除工程、土壤翻耕、培肥与管护、边坡监测工程及其他工程等,本次治理面积为10.2公顷。 | 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2、施工期定期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做好施工场地的围挡和覆盖、施工设备维修保养等污染防治措施。 3、施工期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 4、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本项目为矿区修复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产生。 |
(略) 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