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1.6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新疆辰昊 (略) 受新疆 (略) 委托就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1.66万亩土地开发进行公开招标,为满足本单位项目建设需要,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1.66万亩土地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XJCH2023-43
三、采购单位名称:新疆 (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辰昊 (略)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项目总投资额:19000万元;
七、招标范围:项目区位于洛浦县杭桂镇,建设规模1.6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工程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配合施工结算送审、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索赔进行初审和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4)项目管理:协调推进工程监理、工程管理、造价咨询等工作,负责或协助开展现场管理,协助开展竣工验收移交,协助归档工程资料,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监察,协助开展项目后评价等;
八、项目实施地点:和田地区洛浦县、工期:480日历天、质量要求等: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设计图纸相关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满足:
(1)招标代理:承担招标代理任务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招标代理(或招投标代理服务);
(2)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监理*级(含*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全过程跟踪审计: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项目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应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的职称;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为准;
④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的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单位于2023年 7 月 7 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3年 7 月 12 日18:00(北京时间)在新疆辰昊 (略) (洛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杭桂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路10号)报名(报名联系人:闫晓婷*)并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地点:和田地区洛浦县锦江都城酒店13楼会议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 (略)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辰昊 (略)
联系人:闫晓婷
联系方式:0993-*(办)、*
新疆辰昊 (略)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