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普通高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教函〔2024〕20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普通高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6-*-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略) 江津区几江街道鼎山大道299号、江津区德感正街364号、江津区石 (略) 106号。江津中学新建高中学生食堂,建筑面积约6200平方米,包含土石方、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强弱电、消防、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绿化、室外给排水等公用附属工程;江津二中新建*平方米的高中部体育场,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运动场(含游泳池、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及辅助用房),配套建设停车场、消防、室内外给排水、强弱电及相关附属;江津八中改造卧龙池约11亩,安装栏杆300米,铺 (略) 500平方米,清理周边淤泥, (略) 等,改造周边环境约2500平方米,铺设文化广场约48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等多渠道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