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第一期)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征求意见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筑脸全 (略) ( (略) 财富广场1号楼701),*@*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筑脸全 (略) / (略) 上虞城乡 (略)
4、联系人:沈桑桑/罗先生
5、联系电话:(略)/0575-(略)
(略) 上虞城乡 (略)
浙江筑脸全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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