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象山宁波 (略) 年产*立方加气混凝土(ALC)板材及*立方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 (略) 象山县临港装备工 (略) 18号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成立于2021年9月,经营范围主要为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租用宁波群惠新型墙体 (略) 部分场地及厂房作为生产场地,实施后可年产*m3加气混凝土砌块及*m3ALC板材。生产工艺为计量→搅拌→浇注→静养→脱模→切割→编组→蒸养→掰板→分拣打包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主要为仓储废气、投料粉尘、清理废气以及锅炉废气。水泥仓储废气、石灰仓储废气、粉煤灰仓储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清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锅炉废气经多管+高效布袋+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纳管,最终由象山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风机风管采用软连接,锅炉、空压机设置独立专用房并采用隔声门; ②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 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夜间不得进行装卸、运输作业以及高噪声设备生产。。 4.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材、不合格品、胚体余料、锅炉炉渣、废包装桶、沉淀池污泥、废布袋、废树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以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钢材、不合格品、炉渣、污泥、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胚体余料回用于生产;废树脂厂家更换后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