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5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略) 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南缔 (略) 叔*基亚磺酰胺中试装置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 (略) | (略) 郾城区漯西工业集聚区迎宾大道06号 | 漯环监审〔2024〕10号 |
漯环监审[2024]10号-河南缔 (略) 叔*基亚磺酰胺中试装置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