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 (略) 承担珠海 (略) 新增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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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珠海 (略) 新增厂房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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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小林片及红 (略) 398号第一栋第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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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珠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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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时间: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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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元,扩建内容为:新租赁了位于红 (略) 398号第一栋第二层厂房,租赁面积为2443.44平方米,用于扩建塑胶件产品生产线,扩建规模为年产塑胶件塑胶件产品*件,并新增注塑机7台、碎料机3台、吹塑机3台。扩建后全厂年生产机电产品9000套、塑胶件*件、电磁阀*套和钣金产品*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