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G〔2022〕1号C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西埌镇田 (略)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57.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2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到 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到 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22日在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其他条件 1、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G〔2022〕1号C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一起出让; 3、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 (略) 、有 (略) 、通信光缆 (略) (略) 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 (略) (略) 由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略) 人民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 6、G〔2022〕1号C地块涉及规划需要拆除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补偿款按房屋评估价格由竞得人支付。 7、G〔2022〕1号C地 (略) (略) 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3〕81号文要求进行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六)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 (略) 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0290号
联 系 人:莫先生、严先生
联系电话:0775-*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