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1-09 17:06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1-10 17:06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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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车车用气 | CNG | # | 方 | 2025-01-16 | (略) 方园十公里以内(公司地址: (略) 泽州县金村镇金村村) |
一、交货地址: (略) 城区北石店镇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1、提供燃气车辆供应通勤车辆加气(CNG)业务。
2、 (略) 场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天然气政策调整,#方随之调整。
3、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
(二)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报价时上传)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售后服务:中选供应商在产品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并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方向#方预付气款。预付气款用于#方通勤车辆加气(CNG)业务专卡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方燃气车辆以外的车辆进行加气业务,当预付款项不足以支付加气金额时,#方应及时补充。在合同终止、双方结算清气款后,#方退付#方预付款项。
2、气款结算实行按月结算机制,每月20日为结算日,由#方向#方提供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方加气明细表(以#方加气系统数据为准)。
(五)运输方式:汽运到货。
(六)交货地点: (略) 方园十公里以内(公司地址: (略) 泽州县金村镇金村村)。
(七)交货时间:在供货数量内保证到交货地点任何时间均可进行加气。
(八)包装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九)供货及服务要求:
1、#方有责任和义务对车辆司乘人员,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及加气站各项规章制度等培训,保障加 (略) 安全。
2、#方有责任和义务办理车辆的所有相关手续,若因#方车辆安全问题和车辆手续问题造成不利结果和损失由#方承担。
3、#方燃气车辆到#方加气站加气时,必须严格遵守加气站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加气站工作人员指挥,如因#方人员和车辆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方承担。
4、#方作为#方供气单位,应全力保障#方的用气需求。
5、#方如对生产设备、供电设备定期检修维护,需暂时停止一定期限的气源供应时,#方应提前3天采取书面方式通知#方。
6、因 (略) 、设备和其他故障造成供气停止(非不可抗力原因),应及时通知#方,#方不承担责任。
7、#方应尽力满足#方的用气需求,但由于国家整体性的气源紧张以及上游气源不足导致的限气、停气,#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方车辆在#方加气站加气时,#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因#方经营过程中的操作失误等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方承担。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报价时上传)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1.晋能控股装 (略) 监督电话:0356-#,电子监督邮箱:*@*63.com。
2.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晋能控股 (略) 。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
燃气车辆供应通勤车辆加气(CNG)业务。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见询单附件。
(三)包装: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供货及售货服务要求
1、#方有责任和义务对车辆司乘人员,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及加气站各项规章制度等培训,保障加 (略) 安全。
2、#方有责任和义务办理车辆的所有相关手续,若因#方车辆安全问题和车辆手续问题造成不利结果和损失由#方承担。
3、#方燃气车辆到#方加气站加气时,必须严格遵守加气站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加气站工作人员指挥,如因#方人员和车辆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方承担。
4、#方作为#方供气单位,应全力保障#方的用气需求。
5、#方如对生产设备、供电设备定期检修维护,需暂时停止一定期限的气源供应时,#方应提前3天采取书面方式通知#方。
6、因 (略) 、设备和其他故障造成供气停止(非不可抗力原因),应及时通知#方,#方不承担责任。
7、#方应尽力满足#方的用气需求,但由于国家整体性的气源紧张以及上游气源不足导致的限气、停气,#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方车辆在#方加气站加气时,#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因#方经营过程中的操作失误等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方承担。
(五)检验要求
#方为#方车辆加气,煤层气气质需符合国家燃气标准,并保证充装压力为18-20MP,同时提供优质、及时服务,如#方未达到以上要求,#方有权要求#方及时整改
(六)自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单位之日起质保一年。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理人给业务联系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具备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产品质量承诺书样本及产品技术要求见询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