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
传真:0314- ***
通讯地址:承德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 (略) 连杆业务整合一期年产140万套高端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搬迁项目 | 承德高新区东西营工业园区承德 (略) 厂区内 | 承德 (略) | 河北 (略) | 承德 (略) 连杆业务整合一期年产140万套高端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搬迁项目位于承德高新区东西营工业园区承德 (略) 沃尔沃汽车连杆生产线车间内,其《华北基地沃尔沃汽车连杆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告报》于2018年4月28日通过 (略) (略) 批复(承环高评〔2018〕9号),于2020年6月13日完成自主验收。本项目将年产140万套高端发动机连杆加工生产线由江苏盐城搬至河北承德,项目搬迁加工、检测设备、信息化、排屑设备设施31台(套),高效工装、检具各1批。项目总投资3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 (略) 专用烟道排放,净化后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废 (略) 理后与职工盥洗废水一同 (略) 理,最终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承德 (略) (略) 理; (略) 理系统产生的蒸馏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4类标准。(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屑和检查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清洗剂、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 (略) 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置。(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0.102t/a、NH3-N:0.002t/a。 | 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