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黑龙江省 (略) 对洒水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洒水车租赁项目。
1. (略) :0222FW ***
1.3采购内容:租赁洒水车(8t)1台。
1.4租赁期限:暂定5个月,计划租赁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7月30日,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1.5租赁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1.6租赁要求:
(1)租金单价限价为6000元每月每台,含3%增值税,含进出场费用,不含柴油;
(2)租赁设备状况良好。
1.7付款方式:租赁完成,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履行付款程序。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 *** .00元。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近三年内,因重大质量、安全 (略) 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 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8:00至2022年8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 *** 元。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 (略) 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 (略) 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文件的审核
7.1递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8月25日08:00。
7.2递交证明材料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4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递交采购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7.5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审核结果合格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8月25日9:00至2022年8月25日11:00。
8.4延时竞价周期:1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竞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略) 内容,无任何负偏离。 (略) 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略) 需求,如未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 )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 (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黑龙江省 (略) 对洒水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洒水车租赁项目。
1. (略) :0222FW ***
1.3采购内容:租赁洒水车(8t)1台。
1.4租赁期限:暂定5个月,计划租赁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7月30日,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1.5租赁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1.6租赁要求:
(1)租金单价限价为6000元每月每台,含3%增值税,含进出场费用,不含柴油;
(2)租赁设备状况良好。
1.7付款方式:租赁完成,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履行付款程序。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 *** .00元。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近三年内,因重大质量、安全 (略) 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 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8:00至2022年8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 *** 元。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 (略) 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 (略) 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文件的审核
7.1递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8月25日08:00。
7.2递交证明材料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4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递交采购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7.5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审核结果合格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8月25日9:00至2022年8月25日11:00。
8.4延时竞价周期:1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竞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略) 内容,无任何负偏离。 (略) 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略) 需求,如未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 )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 (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