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
项目名称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攀枝花市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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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F#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1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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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中国长城 (略) (略) 拥 (略) (略) 等5户的债权资产,截止2024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共计84,#,其他债权#,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金额及计算方式以借款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 (略) (略) (一)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对债 (略) (略) (以下简称:“博信化工”)的债权本金7,#,其他债权#。(该债权本金对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二)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自然人赵成刚、夏维、李翰林为博信化工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抵押物: (略) (略) 宝兴南街214号3栋1单元3号(1层)、 (略) (略) 宝兴南街214号3栋1单元3号(2-3层)。 (三)债务企业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07年9月20日,注册地址 (略) 西区格里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C,性质为自然 (略) ,法人代表:赵成刚,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股东及出资比例为:赵成刚货币出资502.#元,占比50.263%;夏维货币出资397.#元,占比39.737%;李翰林货币出资#元,占比10%,公开披露信息显示已完成出资,具体出资时间以及真实性无法核实。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硫化钠(按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注册状态为存续。 (四)债权诉讼情况 农行炳支行于2016年5月24 (略) (略) 提起诉讼,2016年12月26日,法院下达了(2016)川0402民初195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贷款本息、抵质押及保证担保责任。博信公司、赵成刚、夏维、李翰林未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但也未按照前述判决履行给付义为,就此农行炳草岗支行于2018年2月7日向被执行财产所在 (略) (略) (略) 申请了强制执行,根据2019年12月1 (略) 出具的(2018)川0411执1367号,被执行人李翰林的位于四 (略) (略) 宝兴南街214号3栋1单元3号1层的商业房产(产权证号:攀房权证仁私字第#号)以#元拍卖成交,扣除各种税费后执行到位的案款金额为#.78元,另外2-3层的商业房产(产权证号:攀房权证仁私字第#号)因无人竞拍且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已经流拍。现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 2020年8月4日,博信公 (略) (略) 申请破产,2020年9月16日, (略) (略) 裁定受理,案号为(2020)川0403破1号,2022年3月24日四 (略) (略) 民事裁定书(2022)川0403破1号,确认32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成立,债权总额为:#.02元,农行炳草岗支行申报金额为:#.95元,确认债权金额:#.95元,以上债权均为一般债权。2023年4月4日进行 (略) (略) 清算资产司法拍卖,拍卖金额为#元,已流拍;2023年4月25日进行二次清算资产司法拍卖,拍卖金额为:#元,已流拍;2023年5月15日,进行第三次清算资产司法拍卖,拍卖金额为:#元。 二、 (略) (略)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对债 (略) (略) (以下简称:“银晨工贸”)的债权本金24,#。(该债权本金对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二)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自然人陈亚林、王淑芳、张耀中、张波为银晨工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1、为四川 (略) 所有的、位于攀枝花大道东段725-727号、717-723号、713号、715号商业房产。共三层,面积共计970.59m2。 2、银晨公司所有的位于高 (略) 厂区内的部分机器设备,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证号:攀东工商抵(2015)第16号),机器设备共43台/套。 (三)债务企业概况 银晨工贸成立于2007年02月01日,注册地址 (略) 东区银江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H,性质为自然 (略) ,法人代表:陈亚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为:陈亚林货币出资455.#元,占比91.04%;秦方友货币出资41.#元,占比8.29%;张耀中货币出资3.#元,占比0.67%;;具体出资时间以及真实性无法核实,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按许可证许可项目及期限从事经营)。建筑材料、铸件制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租赁、安装;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石、矿粉、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债权诉讼情况 贷款逾期后,农行炳支行就本户债权的三笔贷款分 (略) (略) 提起诉讼,2016年12月22日,法院分别出具了(2016)川0402民初2552、2553、255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三笔贷款的本息、抵质押及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未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但也未按照前述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就此农行炳 (略) 申请了强制执行,2018年10月3 (略) 以(2018)川0402执1463号之一、1464号之一、146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 (略) (略)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对债 (略) (略) (以下简称:“欣洪工贸”)的债权本金19,#,其他债权#。(该债权本金对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二)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自然人张洪、周之群为欣洪工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物: (略) 东 (略) 四村(门牌 (略) 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641号、641附1号)商铺。 (三)债务企业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欣洪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7日,注册地址 (略) (略) 渡仁西线田房箐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E,性质为自然 (略) ,法人代表:张洪,注册资本:560 万,股东及出资比例为:张洪:#元,持股比例60%;周之群:#元,持股比例40%。实缴金额无法核实,经营范围:塑钢铝合金门窗安装;销售电器设备、金属材料、矿石、矿粉、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机械设备、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家具、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债权诉讼情况 借款期限届满后,欣洪工贸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保证人也未履行约定的保证责任,就此,农行炳草岗支行于2016年5月24日对借款人欣洪工贸及相关担保 (略) (略) 提起诉讼,2016年12月9日,法院以(2016)川0402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贷款本息、抵质押及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未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但也未按照前述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就此,2018年1月农行炳草 (略) 申请对欣洪工贸抵押物采取强制执行,在穷尽执行手段后,2018年6月20日, (略) 作出(2018)川0402执438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四、 (略)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对债务人 (略) (以下简称:“富源矿业”)的债权本金26,#。(该债权本金对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二)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企业股东肖堂成、陈芙蓉、肖中能、肖华东、肖华军、肖舒予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 本户债权抵押物为: 1、 (略) (略) 金开大道88号附2号1-26幢。 2、位于鼎 (略) 北段灌沟三号楼第二层。 (三)债务企业概况 (略) 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公司法定地址:邻水县观音桥镇擂鼓坪村十社(大河沟),公 (略) ,由6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肖堂成。组织机构代码:#-6。公司经营范围:煤矿筹建(仅供办理相关许可证件使用,不得从事煤炭生产、开采活动);销售煤炭、矿山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杂(不含烟花爆竹)。从2014年开始,受经济环境下行影响, (略) 场需求疲软,2015年价格较2014年同比下降100元/吨左右,盈利空间较以往有所缩小。同时,由于2015年3月份邻水县另一煤矿--龙泉煤矿出现4人死亡的矿难,当地政府为了强化事故风险控制,要求邻水县辖内所有煤矿不得进行生产,全部煤 (略) 于停产整改阶段,企业原煤采购受到很大的影响,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经营已停止。 (四)债权诉讼情况 2016年11月16日四川省邻 (略) 以(2016)川1623民初1815号《民事判决书》进行了判决,具体判决如下:1、被告 (略) 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 (略) 邻水县支行借款本金#元人民币及利息(含复利、罚息);2、被告肖堂成、陈芙蓉、肖中能、肖华东、肖华军、肖舒予对被告 (略) 所欠邻水县支行所欠原告债务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中国 (略) 邻水县支行对被告肖堂成、陈芙蓉提供的 (略) (略) 金开大道88号附2号1-26幢房屋(房权证号:北新高112房地证2009字#号)及四川省邻水县鼎 (略) 北段灌沟三号楼第二层1栋1单元2楼(房权证号:权#号)住宅享有抵押权。 五、 盐边县兴明木竹 (略)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 (略) (略) 拥有对债务人盐边县兴明木竹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债权本金6,#,该债权本金对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二)资产特点 自然人赵兴明、杨明英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 本户债权抵押物为:韦棠康以位于盐边县桐子 (略) 37号商用房地产提供担保。 (三)债务企业概况 (略) 成立于2002年12月6日,取得了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60工商注册登记证,企 (略) ,经营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 (略) ,法人代表:赵兴明,公司注册资本#元,由2位私人股东用货币资金投入,其中赵兴明为#元,占80%;杨明英#元,占20%。主要经营范围:购进、加工、销售:原木、锯材、竹材、家俱、机制木炭、水泥制品。销售:蔬菜、水果、建筑材料、矿山机械设备。2021年8月9日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目前工商登记注册状态为存续,该公司未出现注销、吊销等经营异常事项。 (四)诉讼情况 盐边县支行在2016年9月向四川省盐 (略) 提起诉讼, (略) 列为被告,同时将赵兴明、杨明英、韦棠康列为共同被告,其中赵兴明、 (略) 全部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韦棠康以自有的盐边房权证桐子林镇字第#号房屋为 (略) 提供保证担保。盐 (略) 受理本案后经审理后农行与赵兴明、杨明英、韦棠康达成了调解协议,该院经审查后认为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制作了(2016)川0422民初1319号民事调解书。上述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赵兴明、杨明英未履行调解书的义务,贵院依法向盐 (略) 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号为(2018)川0422执255号之一、之二、之三。 农行申请执行后,2018年3月 (略) 、杨明英、赵兴明、韦棠康达成了《还款协议》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略) 同意从2018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分期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赵兴明、杨明英继续按照《保证合同》履行保证义务;韦棠康按原《抵押合同》约定履行担保物范围的清偿责任。 农行在签订上述还款协议后,依法向盐 (略) 提出了撤回执行申请,该院依法下达了(2018)川0422执2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2018)川0422执255号执行案件。 2021年3月1日,农行 (略) 、保证人赵兴明、杨明英、韦棠康发送了《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借款人及保证人均盖章签字签收,催收通知送达并生效。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涉及涉黑、涉恶及洗钱行为。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户或组包转让(含协议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交易所挂牌转让、 (略) 竞价转让等)、资产重组(含债务减免、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破产重整等)等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中国长城 (略) (略) 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 (略) 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 (略) 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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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甘军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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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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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 (略) 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