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镇政府2025年度食堂承包经营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16: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 (略) 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协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593-#/# |
项目概况
长春镇政府2025年度食堂承包经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协和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C[CS]#
项目名称:长春镇政府2025年度食堂承包经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长春镇政府2025年度食堂承包经营 | 1.00 | # | 项 | 餐饮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协和 (略)
方式:邮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 (略) 邮箱(*@*ingtalk.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标书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XH-ZC[CS]# |
项目名称:长春镇政府2025年度食堂承包经营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 (略) 6号
联系方式:王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协和 (略)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联系方式:陈工/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