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8月22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元
最高限价:*.61元
采购需求: (略) 维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07日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08月22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明山 (略) 101号( (略) 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 08月22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明山 (略) 101号( (略) 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平山区民政局
地址: (略) 平山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 (略)
地址: 明 (略) 崔家巷3栋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中恒信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3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亚楠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