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 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套高档毛刷配件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 (略) 鹿邑创客小镇觅己产业园C楼一楼 | 鹿邑 (略) | (略) | 项目位于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 (略) 鹿邑创客小镇觅己产业园C楼一楼,项目已在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本项目租赁河南 (略) 已建好C楼一楼空置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2200m2,总建筑面积2200m2,总投资*万元,主要生产化妆刷塑料手柄,作为化妆刷配件使用。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年产*套高档毛刷配件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1、废气。注塑工序废气经相应配套的集气装置+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烫金工序废气经相应配套的集气装置+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情况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应能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排放建议值,同时应能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业A级指标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处理后排放情况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业A级指标标准要求。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序间接冷却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处理后应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略) 排至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应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应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
2 | 年产*套化妆用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河南省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 (略) 29号 | 鹿邑县 (略) | 河南 (略) | 项目位于河南省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 (略) 29号,项目已在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该项目租赁河南 (略) 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1500m2,总投资*元。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年产*套化妆用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1、废气。本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放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情况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同时应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序间接冷却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处理后应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略) 排至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中,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3 | 年产*个方舟生产线建设项目 | 河南省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 (略) 3号 | 鹿邑 (略) | 河南 (略) | 项目位于河南省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 (略) 3号,项目已在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该项目租赁鹿邑 (略) 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投资*,项目占地2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以外购石墨粉、酚醛树脂(溶剂型)及天然气等主要原辅材料,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年产*个方舟。 |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苯酚、*醛。经收集,换热器(对废气降温)+覆膜袋式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同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要求,同时应能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限值要求;VOCs、苯酚、*醛排放浓度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鹿邑 (略) 化粪池处理后,废水处理后应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略) 排至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震、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应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应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应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