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4年9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9-18 15:00:18
(略) 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4年9月18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 0874-*
通讯地址:师 (略) 28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曲靖天朗嘉华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师宗县大同街道曲靖昆钢 (略) 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曲靖天朗嘉华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绿盟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4年5月24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04-01-*。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1%。属于扩建项目,在现有嘉华水泥厂区和厂房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依托曲靖昆钢 (略) 1条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规模*t/a。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化验废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水泥窑窑尾废气、有机污泥暂存和预处理废气、暂存库无组织废气。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产噪设备为行车。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尘灰、化验废液、渗滤液、废机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运营期 1、废水 在该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不新增,恩萨公司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危废物料混合调质入窑焚烧;水泥厂员工生活污水进入水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准后回用。 2、废气 水泥窑窑尾废气:依托现有窑尾废气治理设施“高温低氮燃烧+碱性环境+SNCR+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06m高的排气筒(DA038)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外排。排气筒(DA038)安装有1套在线监测设备,可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因子进行在线监测;有机污泥暂存和预处理废气: (略) 政污泥储存于危废暂存库,该库设置全密封负压抽风系统。正常生产期间,系统出风合并后,与SMP处置车间、废液处置车间负压抽风系统出风合并通往水泥窑,作为水泥窑补充空气进入窑头,经水泥窑燃烧、烟气净化系统净化后外排。停窑检修期间及不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期间,贮存库系统出风合并后,经过1套风量为*m3/h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恩萨DA002);暂存库无组织废气:一般固废暂存库采用密闭式的彩钢结构,库全封闭式设计,安装换气扇通风、污泥堆存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要求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1)收尘灰: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系统。 (2)化验废液:收集后经预处理入窑焚烧处置。 (3)废机油:收集后返回水泥窑协同处置。 (4)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渗滤液收集后和一般固废一起入窑焚烧,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