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根据《 (略) 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沪商规〔2019〕1号)及《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青商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简易程序审议通过,同意对 (略) 、 (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略) 3家企业给予民营企业总部一次性认定扶持,总扶持金额90万元,现按规定下达2023年度青浦区民营企业总部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青浦区民营企业总部项目资金扶持汇总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