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LYFHHB-2024-BX-009
(略) (略) 是福建 (略) 旗下福建省 (略) (略) ,省属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金1.2亿元,主要开展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等业务,对外提供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环保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公司建设 (略) (略) 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经我司研究确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在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参加综 (略) 理贵金属及下游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比选,为本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欢迎国内合格参选人对本比选项目进行密封比选,我司已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费用,将切实保证本比选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综 (略) 理贵金属及下游深加工项目
比选人: (略) (略)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雁石镇龙雁经 (略) (略) 厂区
项目建设内容: (略) 理 8000 吨废金属催化剂装置,其中有色金属废 (略) 理能力7000 吨/年,贵金属废 (略) 理能力10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车间、焙烧车间、湿法车间、贵金属车间、 (略) 理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辅助厂房及化验室、燃气锅炉房、天然气调压站等。
二、参选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在 (略) 备案,且为正常公开状态(在 (略) (http://**-eia.com/XYPT/)网站上可查询);
3、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福建省外环评机构需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入闽备案,并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http://**)网站上可查询;
5、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比选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比选;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比选。
8、近三年无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无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失 (略) 理,考核不合格等不良记录(以环保部数据中心查询记录为准);
9、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相关事项:
1、比选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
2、地 点: (略) (略) 雁石镇坂尾 (略) 31号。
3、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4、参选报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费包括:包括编制费、监测费(含环境本底监测)、会议评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标的报价最高限价为(略)元,参选人报价时不得超出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5、开选时间:比选文件应在2024年1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雁石镇坂尾 (略) 31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6、本次比选公告在福建省 (略) 网站发布。若比选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将 (略) 址发布,请参选人自行留意关注。
四、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获得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准。若中选人编制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负责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比选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若经修改完善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比选人有权不支付环评报告编制费用。
五、完成时间:
中选人应在50日历日内(法定节日顺延)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提交10份至比选人,评审通过后10日历日内(法定节日顺延)编制完成报批稿并提交10份至比选人。
六、支付方式:
1、中选人收到我司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2、编制费用支付方式以详见所附合同的付款方式。
七、参选保证金:(略)元(大写:(略)万元整),从参选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人下列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收款名称: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龙岩新罗支行
账号: (略)09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略)
纪检监督:林女士 电话:0591-(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雁石镇坂尾 (略) 31号
九、其他:
(略) (略) 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略) (略) 综 (略) 理贵金属及下游深加工项目环评比选文件-12.09.doc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