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湖南奥 (略) 破产清算一案,现公开选任管理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破产管理人资质;
2.有一定的办理破产案件的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 (略) 破产及强制清算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反映。
二、债务人情况
湖南奥 (略) 于2014年12月30日经湘西土家族 (略) 场 (略) (略) 核准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0H,注册资本为#元,法定代表人石清伟,现住所地位于湖南省湘西经 (略) 广州工业园产业中心综合办公楼503号,经营范围为电车制造、电动车零配件及整车的生产与销售,电机、控制器的生产与销售,国内普通货物运输。电动车租赁;电动观光车、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车、电动老爷车、电动环卫车、移动警务室及上述电动车的配件生产及销售,旅游观光车客运服务及管理服务,从事本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名下除一辆江淮牌车辆、部分执行案涉债权外,目前无存款、房屋、设备等财产, (略) 现有的被执行案件共2件,暂未清偿的被执行本息为#.75元。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2日16: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和顺序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本院不予审查;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4. (略) 有相应的固定办公场所,或能设立三人以上的常驻团队。
本院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选择一家机构作为该案管理人。如仅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条件, (略) 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为该案管理人。
联系人:向辉
联系电话:0743-#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