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水保公字〔2024〕第19号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7月22日我局对额济纳旗能投 (略) 储配配套*吨洗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1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额济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83-*(额济纳旗水务局水政科)
序号 | 文件名称 | 技术评审意见 | 水土保持方案 |
1 | 额济纳旗能投 (略) 储配配套*吨洗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公告.docx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7.22).pdf能投储配煤项目水保技术审查意见(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