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四海友 (略) 破产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
公告
乐山四海友 (略) 债权人:
乐山四海友 (略) (以下简称“四海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00 (略) 络会议系统召开,会议对《四海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到会情况
应到会债权人124户,债权总额为127,(略)(不含职工债权),其中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23户,债权总额89,(略)。
截止第一次表决结束,实到债权人70户,代表债权金额123,(略),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69户,代表债权金额86,(略)。
二、表决情况
1.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有54户,代表债权金额63,(略),同意人数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78.26%,同意人数表决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1.07%;
2.不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有6户,代表债权金额17,(略),不同意人数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8.70%,不同意人数表决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9.46%;
3.到会未表决的债权人共9家,代表债权金额5,(略),到会未表决人数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13.04%,到会未表决人数表决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6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乐山四海友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乐山四海友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