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金山镇金山社区11组门面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告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罗江服务 (略) 罗江区金山镇金山社区第十一居民小组委托,拟对罗江区金山镇金山社区11组门面经营权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流转,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流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略) 罗江区金山镇金山社区第十一居民小组。
(二)项目地址: (略) 罗江区金山镇场 (略) 旁。
(三)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占地面积1.3亩,房屋 19间,建筑面积990平方米,设施设备若干,属于组资产,权属清晰无争议,紧邻老108国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区域环境宜人,乡风淳朴。本次委托前由原承租方用于粮油加工销售。
二、流转方式、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方式:出租。
(二)挂牌价格:*元/年。
(三)流转期限:1年。
(四)价款支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三、使用要求
1.流入方必须将资产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如生产、加工、仓储等。
2.禁止将资产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如非法生产、存储危险品等。
3.流入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产,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结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合同签订
成交公示结束后,流出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与流入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资产移交
在合同签订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流出方将按照约定时间将项目按现状移交给流入方。
六、后续管理
1.资产监管:流出方将定期对出租资产进行监管,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以及流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资产。
2.收益分配:出租收益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配,用于流出方经济发展和村民福利改善。
七、到期处置
流入方在合同期内新增建构筑物须征得流出方同意合同到期后,可自行拆除或搬离,拆除搬离时,不得损害原资产的功能和结构,无法搬离的的部分,归流出方所有,流出方无需向流入方另行支付费用。
八、承租方基本资格条件
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承租。
九、信息发布渠道
本项目通过成都 (略) :http://**:2002/发布信息,发布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十、报名事项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报名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 报名地点:罗江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 报名资料: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申请书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十一、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项目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孙荣山
联系电话:*
地 址:罗江区政务中心3楼农交所窗口
注意:本公告项目信息由流出方提供,意向流入方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罗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