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 2022 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龙头企业能力提升工程)加工设备(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6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 2022 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龙头企业能力提升工程)加工设备(二标段) | 最高限价 | *.00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中怡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南京 (略) | *.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第二名 | 石家庄三立 (略) | *.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第三名 | 南京 (略) | *.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石家庄三立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中怡 (略) 2024年2月4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