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房县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马回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村建设项目(EPC)(HBFX-*SZ-*)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SZ-*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房县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马回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村建设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伦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马回村乡) 建设规模:上马回、三岔村道路黑化2.4公里;建设三岔村农业观光旅游基地40亩;下马回果蔬采摘旅游基地85亩;产业桥整治;大木厂镇汽配产业园产业路黑化6公里;新修产业路硬化3公里及产业园区水电通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河道清淤2.5公里;驳岸治理、游步道、人行道、生态堤坝2.5公里;建设8000平方米沿街生活广场;800平方米沿街商业;集镇弱电线路弱电线路入地1.5公里,集镇人行道修复3.0公里。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马回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03 合同估算价:5193.62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 (略) 政行业*级及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近 5 年内(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 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类似的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3.1.5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3.1.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 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 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2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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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