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环保行政执法检查。对辖区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辖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日常检查,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行政执法检查。
2.负责环保行政处罚。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涉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进行应诉和答复。
3.负责环保行政强制。负责排污口生态环境、流域水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地非法开矿、修路、茨坝、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等方面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对非法排污的企业(行为主体)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司法拘留等;对影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行为实行行政强制等。
4.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任务。
5.负责环境应急处理。按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拟订全区环境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牵头组织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救援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管理。
6.牵头开展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对污染源整治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宁静行动”。
7.负责处置污染事故、环境信访、污染纠纷及环境投诉。调查处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负责处理*,*交办投诉件以及区生态环境局接收的各项环境投诉案件。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8.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
9.负责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10.负责开展环保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指导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镇街环保机构日常环境执法业务工作。参与营商环境服务。
11.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密、信访投诉、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12.负责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的综合性工作,组织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担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相关工作。具体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13. (略) 创建的生态环境工作任务。
14.负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接中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综合性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工作计划、方案。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重大问题、督察追责线索移交移送。负责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督办和后督察工作。
15.负责对违法企业的约谈工作。
16.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重大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开展涉水的执法检查。
17. (略) 生态环境局督察办公室、督察处、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包括支队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归口管理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元、事业收入*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元、其他收入*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55.*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28.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元、节能环保支出542.*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55.*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5.*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元,比2023年增加55.*元。其中:基本支出728.*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55.*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每年有调资及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增加2人、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及公用经费等等,项目支出*元,与2023年持平。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8 万元,比2023年减少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元,比2023减少3.*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要换新能源车,节约油费及车辆维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5.*元,比上年增加6.*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2人增加公用经费定额。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6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侯宇,联系方式:0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