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质效的通知》(苏组通〔2021〕12号) 和《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要求,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委组织部、 (略) 财政局审定,拟将近海镇海丰镇村等4个村的投资所在镇培 (略) 发展光伏建设项目作为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拟补助中央资金*元,拟将上级资金根据工作进度预拨付到村,拨付额度结合项目进度确定。现将纳入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及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13—*
通讯地址: (略) 汇龙 (略) 578号
附件1: (略) 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
附件2:苏财农改办[2023]44号《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
附件3: (略) 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分配方案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略) 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xlsx
附件2:苏财农改办【2023】4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