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泰宁领航高级中学项目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 (略) 南侧、 (略) 东侧,总建筑面积XXX㎡,经测算,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约XXX㎡,现因地质地形原因,无法修建人防地下室,建设单位向泰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工程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已通过福建 (略) 朱飞、闽武 (略) 邱陈瑜、中国治金地质总局陈文祺三位专家论证,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办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598-*)。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泰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地点:泰宁县县政府南四楼406,邮编:*。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建省泰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