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香江幼儿园教育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剑阁县香江幼儿园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剑阁县发 (略) | 批复文号 | 剑发改发〔2024】242号 | ||||
建设地点 | (略) 剑阁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为剑阁县香江幼儿园教育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总面积为6400平方米,其中维修改造教学楼3497平方米,改造 (略) 户外环境2903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18 00:00至2024-12-2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18 00:00至2024-12-2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比选公告发布期间的《 (略) (略) 》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100分。 2、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各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 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组人员配备符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其中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5、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项目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20%收取。 注:a、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从业人员专用章、《 (略) (略) 》人员从业资格截图、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b、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连续缴纳的最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c、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d、比选 (略) 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 (略) 理。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号:*@*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略) 报名。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