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22〕246号
关于同意调整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教育局:
报来《合浦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调整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函》(合教函〔2022〕3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 (略) 第712号令)、《合浦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结合县委县政府的批示以及《合浦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调整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建设内容的请示》(合教报〔2022〕114号)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调整县城幼儿园布局,解决月饼小镇及周边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同意建设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项目(项目代码:2106-*-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合浦大道(东侧)与月饼 (略) 交汇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合浦县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幼儿园一所,规模为15个班450学位,占地面积8.44亩。包括:建设保育综合楼(含水泵房)一幢,建筑面积5383.93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及其他运动设施;建设围墙、校门(含值班室)、挡土墙、校道、雨污工程、绿化、硬底化、供电、供水等附属设施;购置设备设施、图书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其他资金解决。
六、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原《关于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字〔2021〕244号)自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