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监理(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4-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以渝两江经审[2022]2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两江新区龙兴镇水竹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2×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主要建设2台套50MW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2台套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余热锅炉、3台20t/h燃气锅炉、升压站、锅炉补给水车间、调压站、机力塔、制冷站及辅助配套设施等。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50MW。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1516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69.81万元。
2.4 招标范围: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勘察设计、场内七通、桩基、土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启动试运、工程移交、性能试验、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竣工结算、配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包含场外供热管道、回水管道等相关附属工程及场外送出工程监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 (略) |
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2栋 | 地址: |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
联系人: | 何孝基 | 联系人: | 邝晓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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