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攀教体发〔2016〕47号)文件精神,我县涉及11名受资助人员。经学生本人申报、所在学校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局审核通过,现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日至**日。如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秦虎,联系电话:0812-*
附件: (略) (略) 盐边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名单公示表.xlsx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