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 (略) 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7日,漳 (略) 新合昌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漳 (略) (略) (略) 漳浦县绥安工业开发区大南坂工业园,租赁场地总用地面积 2600m2。环评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实际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新合昌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项目于 2020 (略) (略) 编制《漳漳 (略) 新合昌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14 (略) 漳浦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浦环审〔2020〕57号 。
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竣工完成并进入生产。依据《固定污染员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项目属于登记管理,于2021年2月26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MA33NFA*W。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500万,实际环保投资额1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经现场勘察,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故此依照《漳 (略) 新合昌年加工1000吨焙烤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对项目现有作业流程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建设地点、工艺、规模基本与环评一致,建设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对环境增加不利影响。因此,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漳 (略) 厂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生产设备以擦洗为主,地面清洗采用拖把拖洗。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氯缓释片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漳浦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恶臭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种类有氨、硫化氢等。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密闭措施进行隔绝恶臭。项目生产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配料工序产生的面粉粉尘废气和烘烤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以及在糕点烘烤过程和烘烤后自然冷却过程中会产生气味。投料粉尘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至外环境;烘烤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至屋顶高空排放。烘烤过程和烘烤后自然冷却过程中会产生气味以香气为主,气味较淡,且烘烤炉为密闭烘烤。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厂房内各类加工设所备产生,厂房采用密闭隔声措施、选用低源强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边角料及废次品、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废油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储存间,定期售卖给废品站;废油脂定期清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及废次品、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一)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水处理前pH值为7.8~8.0(无量纲),CODCr平均浓度值为1.66×103mg/L,BOD5平均浓度值为498mg/L,氨氮平均浓度值为13.0mg/L,总磷平均浓度值为3.42mg/L,SS平均浓度值为4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平均浓度值为3.29mg/L,动植物油平均浓度值为22.6mg/L。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值为7.1~7.2(无量纲),CODCr平均浓度值为34mg/L,BOD5平均浓度值为10.2mg/L,氨氮平均浓度值为0.360mg/L,总磷平均浓度值为0.38mg/L,SS平均浓度值为3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平均浓度值为0.464mg/L,动植物油平均浓度值为0.16mg/L。
项目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即:pH 为6~9(无量纲)、CODcr≤100mg/L、BOD5≤20mg/L、氨氮≤15mg/L、、SS≤7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0mg/L、动植物油≤10mg/L)以及漳浦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总磷≤3.5mg/L)。
(二)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无量纲)、氨最大值为0.09mg/m3,硫化氢无组织最大值为0.004mg/m3,颗粒物无组织最大值为0.388mg/m3,检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氨≤1.5 mg/m3、硫化氢≤0.06mg/m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
本项目所用为天然气箱式燃气烘炉,验收检测期间,废气进口油烟为1.27mg/m3,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排气筒出口油烟为0.32mg/m3,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1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12kg/h;二氧化硫浓度<3mg/m3为未检出;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为<3mg/m3为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大型标准限值要求(最该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85%)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即: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查,本次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进行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夜间不生产,测得昼间厂界噪声结果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边角料及废次品、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废油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储存间,定期售卖给废品站;废油脂定期清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及废次品、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统一清运。
(五)总量控制
根据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对废水CODcr、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总量控制。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17.28t/a ,CODCr平均浓度值为34mg/L、氨氮平均浓度值为0.360mg/L,故CODcr、氨氮总量分别为:0.00058t/a、0.*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COD≤0.0009t/a、氨氮≤0.0001t/a)。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为<3mg/m3为未检出,按检出限的1/2来计算排放速率,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均为3.64×10-3kg/h,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均为:0.0099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0.069t/a、氮氧化物≤0.324t/a)。
五、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未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提出验收要求,未对卫生防护距离未做要求,本次验收未进行相关监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相关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本项目基本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批复的要求,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基本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所规定的九条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落实环保责任制,做好环保档案管理。
3、完善厂区雨污管网分流,杜绝雨污混排、污水直排。
八、验收组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组名单(签到表)。
漳 (略)
2023年05月27日
参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