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煤矿小区、镇直有关单位:
(略) 、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9月开始,全面启动朱仙庄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筹资对象
1、具有埇桥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埇桥区户籍但在埇桥区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3、行政区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4、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无稳定劳动关系,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筹资标准
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对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参保的参保人员,财政按参保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2021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280元/人年。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分类资助政策按《 (略) 贫困人口实行分类资助参保的意见》(宿医保秘〔2022〕76号)等文件执行。
三、缴费期限
集中缴费期为**日—**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至次年的2月28日。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
四、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对**日前完成缴纳任务的村、社区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完成110%以上(含110%)缴纳任务的村、社区分别给予6000元奖励。**日前完成参保缴纳任务的村、社区分别给予4000元奖励。**日前未完成参保缴纳任务的村、社区分别给予2000元处罚,从12月份绩效考核分数中减去5分,村主要负责人作表态性发言。奖金由村级奖励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过程中表现突出个人;罚金由联系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及未完成征缴任务的村民组村包保负责人共承担50%。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夯实工作任务,严格试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分级包抓责任制,确保及时足额完成筹资任务。
2、积极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广播、宣传册、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对今年的参保的新变化深入细致进行宣传,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宣传力度,保证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3、严格登记,及时缴纳。村镇干部在参保农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时,要严格、准确登记参保信息,杜绝错填、漏登现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汇总上报本辖区基本医疗保险金收取情况,并上交基本医疗保险金到区财政局参保基金专户。镇合作医疗办公室要在**日前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工作。在统计筹资进度时,以各村、社区缴到区财政基金专户的钱数为准,计算参保率。
4、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舆论氛围。税务、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基金入库管理;扶贫站、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社保、退役军人服务站部门要及时上报村两委干部、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低保户、孤儿、武警、五保户、优抚、两女户、独女户、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名单。
5、把握节点,完成任务。从10月中下旬起,将对各筹资单位参保情况实行每周一统计,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对进度较慢的单位将召开调度会进行专题调度,各筹资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筹资任务。
附件:1、2021年朱仙庄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分解表
(略) 埇桥区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日
附件1:2023年朱仙庄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位 | 参保人员数 | 减四类人员参保数 | 实缴基本医疗保险金额 | 参保率(100%) | 备注 | |||||
五保 优抚 | 两女 独女 | 特困 孤儿 | 低保 贫困户 | 因灾 致贫 | 合计 | ||||||
1 | 新河村 | 6520 | |||||||||
2 | 塔桥村 | 4890 | |||||||||
3 | 朱庙村 | 4670 | |||||||||
4 | 二铺村 | 5090 | |||||||||
5 | 镇西村 | 4740 | |||||||||
6 | 朱仙庄村 | 4120 | |||||||||
7 | 矿南村 | 4120 | |||||||||
8 | 三铺村 | 6650 | |||||||||
9 | 宋庙村 | 4760 | |||||||||
10 | 沱北村 | 5100 | |||||||||
11 | 曹凌村 | 3750 | |||||||||
12 | 六合 社区 | 2692 | |||||||||
13 | 煤矿小区 | 6000 | |||||||||
合计 | 63102 |
注:1、分配任务中含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两女户、独女户、特困孤儿、低保贫困户、因灾致贫等特殊家庭的人数。2、参保人数依据2022年参保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