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 (略) 有色金属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 (略) 有色金属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平 (略) ;
建设地点: (略) 平邑县丰阳镇东午门村南330米;
建设内容:2024年5月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截止验收时止,项目较环评建设内容部分建成,上料仓1台、粉碎机1台、圆筒筛2台、磁选机1台、空分分选机1台、涡电流分选机1台、不锈钢分选机1台、输送带9条,年可处理废弃资源*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5月21日~2024年06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孔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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