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鼎 (略) 19号楼
公示时间:2024-02-05
受理时间:2024-01-2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实验室产生的航空煤油燃烧废气一起接入楼顶活性炭净化系统,经处理达标后经排放口(P1)排放,排放口(P1)距地面高度为23m;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大兴区西红门第二再生水厂进行处理;3、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器、吸声墙、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金属屑:物资部门回收 ;危险废物: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曹桢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清航空天(北京)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