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采购文件.doc
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竣工验收服务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盖章)
编制日期:2024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六章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法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
竣工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5个工作日)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4号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主要内容: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等要求,对项目施工实施内容进行综合核查、调查和竣工验收服务,评定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技术规程要求,出具项目竣工综合竣工验收评定报告,并对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与项目竣工验收有关的必要的其他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且具有一定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验收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9 09:00:00至2024-1-15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官方网站
方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官方网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5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4号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
时间:由具体以通知为准
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从竣工验收启动,到竣工验收结束并无偿提供保修阶段的竣工验收服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
项目联系人:田丹
地址: (略) 文化北路15号
联系方式:08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联系人:田丹联系电话:0855-*
2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竣工验收服务
项目编号: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4
采购预算金额(拦标价)
*元
5
磋商范围与内容
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要求,对项目施工实施内容进行综合核查、调查和竣工验收服务,评定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技术规程要求,出具项目竣工综合竣工验收评定报告,并对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与项目竣工验收有关的必要的其他服务。
6
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2024-1-909:00:00至2024-1-15 17:00:00
报名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4号办公室
7
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8
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0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磋商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会议室
11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从竣工验收启动,到竣工验收结束并无偿提供保修阶段的竣工验收服务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成交服务费
/
1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磋商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30日内有效
16
采购人的补充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选择一家投标人成交。
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20 (略) 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
竣工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拦标价:*元
三、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退化林修复12.5万亩、新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蓄水池)87处。
2.建设地点:剑河县、台江县、天柱县、锦屏县、榕江县、雷山县6个标段
四、服务期:从竣工验收启动,到竣工验收结束并无偿提供保修阶段的竣工验收服务。
五、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
六、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及其他:
1.服务质量:须满足现行有效的《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2.服务内容: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等要求,对项目施工实施内容进行综合核查、调查和竣工验收服务,评定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技术规程要求,出具项目竣工综合竣工验收评定报告,并对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与项目竣工验收有关的必要的其他服务。
3.服务范围:退化林修复验竣工收内容主要是按采购人的要求对项目6个标段退化林修复实施小班12.5万亩开展20%的随机全覆盖抽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建设规模达到设计要求;小型水利水保设施(蓄水池)验竣工收内容主要是对87处小型水利水保设施(蓄水池)查验施工单位原材料进场质量检测及采购人平行检查及点位核实,不需要进行破坏性取样检测,确保施工质量和建设规模达到设计要求。
4.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其他:投标人必须明确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全过程服务,并且承诺中途不得更换人员(出具承诺函)。
七、付款方式:具体内容及违约责任双方合同约定。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及注意事项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1.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标的物的单位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2.4 “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相关资料等;
2.5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3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8 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件。
4.磋商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磋商文件的修改
5.1 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5.2 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称为修改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修改文件,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则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逾期视同送达;
5.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但至少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发布变更时间。
6.磋商费用
6.1 投标人参加磋商,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2 成交服务费:/。
7.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8.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从竣工验收启动,到竣工验收结束并无偿提供保修阶段的竣工验收服务
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9.磋商限制性说明: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明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可提出高于要求的标准,但必须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略) 场价格报价投标等行为扰乱采购的投标人,造成项目时间延误或损失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官网等媒体予以公布,并拒绝其参与有关采购活动。
B 响应文件的编写
10. 一般要求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0.2 响应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外语必须译成中文汉字;
10.3 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0.4 响应文件须采用书面方式。
11. 响应文件构成
11.1 响应文件按照格式文本要求胶装成册。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1.2 投标人应参考上述第13.1条的内容自行制作响应文件。须A4纸打印、逐页编码、胶装成册,按磋商文件要求规定签字和盖章,将响应文件按照格式文本要求合并装订一本,否则投标无效。
11.3 对本次磋商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统一装订。
12. 磋商报价
12.1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2 磋商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12.3 磋商报价均为含税价,报价费用为总包干费用(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12.4 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12.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磋商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6 报价范围: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12.7 成交投标人的成交价格在服务期内须保持不变。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密封
13.1 投标人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一份响应性磋商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响应性磋商文件正副本须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A4纸规格,逐页编码,胶装。
13.2 密封袋封面上应标明如下字样:
①项目名称:XXXXX项目
②项目编号:
③投标人名称(盖章)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⑤投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⑥投标日期:2024年月日时分
C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派投标人专人代表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签收。
15.迟到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送到的响应文件。
D 磋商程序
16.磋商
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监督机构人员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由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派专人主持。
17.磋商小组组成
17.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在州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7.2投标人磋商条件
磋商时先由采购人查验投标人的磋商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通过:
投标人磋商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若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不齐全或无效将视为资格审验不合格,投标人即不具有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资格,不能进入下一步磋商。
17.3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
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投标人。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原则上磋商时间不超过15分钟);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评委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
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磋商成为响应性的磋商。
17.5磋商小组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
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当响应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一般以单价为基础修改总价。只有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6磋商小组评委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7.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库2014 214号》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此次竞争性磋商作不成交处理。
17.8磋商过程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18.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及无效投标处理情形
18.1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文件竞谈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文件编制的;
(2) 投标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 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等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7)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签字的;
(8) 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竞谈的,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0)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
(11)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在评审会上,若出现磋商投标人扰乱会议现场秩序的;
(1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的;
19.磋商的报价和评审要求
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E 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法
20.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0.1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评审标准和评分办法”。
20.2评审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0.3综合评分法: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审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审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20.4评分汇总:评审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审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投标人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
20.5评审报告:磋商小组组长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至少需涵盖以下内容:
(1)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单;
(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其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磋商小组写入评审报告,报采购人及采购人同级部门。
20.6评审复核: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解释竞争性磋商文件,组织投标人澄清;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0.7.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受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审室。
注1:当资格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投标人不足二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磋商程序终止。
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性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等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21.确定中标人
21.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1.2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F 成交及合同签订
22.成交通知书
22.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投标人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黔东南州林业局官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 发布成交公示的同时,将签发《成交通知书》给成交投标人。
22.3 采购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3. 合同签订
23.1 成交投标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3.2 磋商文件(含修改文件)、现场承诺、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3.3 成交投标人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H 验收、工期时间和地点
24. 验收
24.1 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2 服务验收方式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25. 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25.1 服务时间:从竣工验收启动,到竣工验收结束并无偿提供保修阶段的竣工验收服务
25.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勘察现场
26.1 根据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6.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7.通知
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将通知各投标人现场领取。
28.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I.质疑和投诉
29.质疑
29.1参与本次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符合受理质疑条件的质疑文件,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内;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质疑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质疑书原件递交到采购人(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9.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投诉
30.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0.2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相关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人暂停签订合同
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30.3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30.4 质疑和投诉依据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与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第四章 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1.磋商小组和磋商小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3人,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开标前在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采购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无效标的界定
投标投标人及响应文件如有下列规定的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1)符合性验证的资质证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的;
(3)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封装、签章、标记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投标人有不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所有磋商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程序。
3.终止公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根据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评审办法:综合评审法。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目 录
(自拟)
一、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U盘)/份。
五、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设备等所有费用。
六、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天。
七、我方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即包括人工费、运输费、税金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八、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或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如下:
联系人:电话:
传真: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 初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价
服务期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投标人资格材料
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⑧需具备有效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且具有一定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验收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有权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合同报价,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名称) 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
被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四、商务应答文件
(格式自拟)
五、技术应答文件
(格式自拟)
六、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书、证件等资料)
七、政策优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六章 评审标准及评审方法
一、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用。确保服务质量、服务时间,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成员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各有效投标人抽签确定磋商次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序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4、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也可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填写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或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排名。
(一)资格审查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6
资质证书
提供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且具有一定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验收的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二)符合性检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的盖章、签字齐全有效。
2
投标报价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拦标价)
3
服务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文件份数
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四、评审办法
本评审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报价20分(权值20%),技术部分50分(权值50%),商务30分(权值30%)。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成交投标人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官方网站上公告。公示期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评分细则
1、技术分的评定(50分)
评委在评审时将先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定,对技术部分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定。如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即视为无效标。评审只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各评委成员按评分表项目进行评审,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并记名。响应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数的合计后,其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2、报价、商务评分(50分):
(1)报价部分(20分):
以不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报价为磋商评审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报价评分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2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100;
如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得分为零分。
如投标人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重新招标。
(2)商务部分(30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的评分内容进行评审,其商务评分数的合计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商务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
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审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招标机构备查。
六、定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购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二成交投标人为成交人,如第二成交投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三成交投标人为成交人,如第三成交投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七、确定成交人
成交投标人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审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招标机构备查。
评标委员会评标打分的具体内容和分值如下:
名称
考核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满分:20分)
投标报价
20分
投标价得分=(磋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评标基准价为全部符合招标文件中资质、商务和技术要求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1、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审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不进入价格分进行计算。
本项最高分为20分
技术部分:竣工验收工作方案
(满分:50分)
验收人员组织计划
15分
按验收人员数量、专业构成等方面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评为:好15~10分;一般9.9~3分;差2.9~0.1分;缺项0分。
本项最高分为15分
验收工作进度安排
15分
按验收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情况,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案,预计完成时间等方面是否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等方面评为:好15~10分;一般9.9~3分;差2.9~0.1分;缺项0分。
本项最高分为15分
竣工验收成果报告
10分
按竣工验收成果报告是否满足《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省林业局关 (略) 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和技术规程的要求评为:
好10~8分;一般7.9~2分;差1.9~0.1分;缺项0分。
本项最高分为10分
竣工验收保障措施
5分
按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等评为:好5~3.8分;一般3.7~1.5分;差1.4~0.1分;缺项0分。
本项最高分为5分
竣工验收合理化建议
5分
按建议是否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能够有效促进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评为:好5~3.8分;一般3.7~1.5分;差1.4~0.1分;缺项0分。
本项最高分为5分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项目机构配置
5分
项目负责人提供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工程师得3分。提供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分为5分
20分
投标人拟派遣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
(1)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每派遣1人得1分,最多得10分;
(2)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每派遣1人得0.5分,最多得3分;
(4)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每派遣1人得1分,最多得5分;必须至少提供1名。不提供不得分。
(5)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每派遣1人得0.2分,最多得2分。必须至少提供1名。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拟派人员需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及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或与其签订的《劳动服务合同》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无效、失效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分为20分
企业业绩
5分
(1)林业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投标人完成的林业或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2)小型水利水保设施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投标人完成的水利工程或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分为5分
100分
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100分
各有交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价
服务期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范本仅供参考)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供签约参考)
*方:(采购人全称) *方:(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的结果,*方接受*方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三、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 *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若有新增条款以采购人跟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