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清批审[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铺设污水管道*米、检查井1523座、污水一体化提升泵 (略) 面恢复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王官庄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和田家村5个村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以开标当日投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0:00:00至2024-09-2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清河县公共 (略) 、招采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品泓 (略) :河 (略) 桥西区维明大街266号联系人:张玉格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清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品泓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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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河 (略) 桥西区维明大街266号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张玉格 |
电话: | 0319-*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