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送来《 (略) (略) 关于审批 (略) 异地搬迁工程(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函》(北城投函〔2022〕290号)及《 (略) 异地搬迁工程(一期)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位于北海银滩东区,银滩大道以南,渤海路两侧,建设 (略) 城市 (略) 。项目代码为:2019-*-82-01-*。广西建通 (略) 受我局委托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 (略) 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北政办〔2017〕221号)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北发改环资〔2018〕92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实训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级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活动多功能厅、学生宿舍、单身教师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并配套室外运动场、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围墙、大门、停车场、绿化等设施。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和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新鲜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58.73吨标准煤(当量值)/3800.4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费1062.87万千瓦时(按当量值计,折标准煤1306.26吨)/年;天然气消费34.02万立方米(折标准煤452.47吨)/年;新鲜水消耗94.71万吨/年。学校建筑单位面积电耗不超过28千瓦时每平方米每年;教学楼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超过27千瓦时每平方米每年;办公楼单位建筑年综合电耗不超过38千瓦时每平方米每年;图书馆单位建筑年综合电耗不超过28千瓦时每平方米每年;宿舍楼单位建筑年综合电耗不超过21千瓦时每平方米每年。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T45-096-2019)、《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T45-095-20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等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优化深化节能设计,进一步提高项目节能技术水平及节能效果,并 (略) 投资。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2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空调、风机、电机、照明、水泵等要优先选用达到国家能效等级1级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在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以施工图纸所确定的节能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将节能设计在实际施工中落实,确保项目达到节能50%以上。
(四)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及《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2〕1020号)要求,项目投入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形成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七、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2年12月22日